在城市里,家家戶戶都是大門緊閉,出了門卻不關門的事情極少發(fā)生,除非忘了。但在農村,情況可能就不太一樣,畢竟大家住得不是那么密集,尤其是院門,經常會有人不那么在乎,即使不在家也會這么敞開著。于是就吃了官司:南京六合法院審理了一起訴訟案,一男子進入他人院子里討水喝,主人不在家,狗把他給咬了。男子隨后將房主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醫(yī)藥費、誤工費等。法院最終判決房主賠償30%。
這件事發(fā)生在去年5月2日的下午,在南京六合的一處工地打工的男子李某覺得有些口渴,見附近村民趙某家的院門敞開著,就想去討口水喝。在農村,這是很常見的事情。不過,當時趙某不在家,李某于是自己進了院子。不料,突然沖出來一只小狗,把他給咬了。眾所周知,被狗咬了一定要及時打狂犬疫苗,李某趕緊去了醫(yī)院。
事后,李某將趙某告上了法庭。他認為,因為趙某對自家的狗看管不嚴,才導致他被咬了,要求趙某賠償自己的醫(yī)藥費,還有誤工費等。趙某當然不能同意,他提出,當時自己不在家,李某擅自闖入自家院子,被狗咬傷和自己有什么關系呢?而且,當時自家的狗拴在后院,李某可能是被野狗咬的。
法院經走訪調查得出結論,是李某的狗咬傷了趙某。法院認為,李某在趙某家中無人的情況下,沒有經過房主同意,就自行進入了趙某家的院子,本身存在重大過錯,應對后果承擔主要責任。趙某雖然是在家里養(yǎng)狗,但在沒有鎖門就出去的情況下,沒有給狗拴繩,導致李某被咬傷,應承擔次要責任。最終判決,李某承擔70%,趙某承擔30%,應賠償李某6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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