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格權具有哪些作用
人格權具有如下作用:
(資料圖片)
1.創(chuàng)造功能。人格權是具體人格權的“淵源權”,或者叫做權利的淵源。人格權是一個不斷發(fā)展的概念。這些權利的產生,無一不是依據(jù)一般人格權的淵源而創(chuàng)造出來的。今后新的具體人格權的創(chuàng)造,仍然依賴于一般人格權。
2.補充功能。人格權也是一種彈性的權利,具有高度的包容性,既可以概括現(xiàn)有的具體人格權,又可以創(chuàng)造新的人格權,還可以對尚未被具體人格權確認保護的其他人格利益發(fā)揮其補充的功能,將這些人格利益概括在一般人格利益之中,以一般人格權進行法律保護。當這些沒有被具體人格權所概括的人格利益受到侵害時,即可依侵害一般人格權確認其為侵權行為,追究行為人的侵權責任,救濟人格利益損害。
二、人格權有什么特點
人格權有以下幾個特定:
1.普遍性。人格權不論民事主體在年齡、智力、種族、社會地位、財產狀況等方面有何種差異,都平等地享有人格權。
2.法定性。主體一旦出生或產生就應該享有人格權,人格權是由法律所確認的權利。
3.基本性。人格權是維護民事主體人格獨立的基本權利。
4.固有性。人格權不能被民事主體轉讓、拋棄,也不能被繼承人繼承。
三、人格權主要指什么權利
人格權主要是指民事主體專屬享有,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為維護民事主體的獨立人格所必備的固有民事權利。簡言之,將構成人格的不同人格利益要素用權利的方法予以法律保護的這些民事權利,就是人格權。人格權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找法網(wǎng)提醒您,法人、非法人組織也享有人格權,即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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