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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廣州8月2日電 (樸馨語)為推動高質量發(fā)展、綠色低碳發(fā)展,推進建筑設計的標準化和規(guī)范化管理,提高城市規(guī)劃建設水平,提升建筑品質,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近日,廣州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發(fā)布公開征求《廣州市建筑工程容積率計算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鼓勵住宅設置入戶花園、大進深多功能陽臺、單獨生活陽臺;過街樓、架空走廊、空中連廊等納入“建筑公共開放空間”,不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
據(jù)了解,《廣州市規(guī)劃管理容積率指標計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18年12月1日起實施,將于2023年11月30日屆滿。本次《征求意見稿》是對《辦法》的修訂。
改善城市人居環(huán)境方面,《征求意見稿》指出,現(xiàn)有《辦法》未明確架空走廊、空中連廊等慢行系統(tǒng)是否屬于建筑公共開放空間可不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建設單位和群眾也有不少疑慮和異議,不利于構建城市,不利于支持老舊小區(qū)的更新改造。針對這類慢行系統(tǒng)制定容積率獎勵政策主要因為南方為多雨城市。廣州作為南方主要城市,在鼓勵創(chuàng)造綠色出行條件,鼓勵設置各類連廊步行系統(tǒng)的背景下,需制定慢行系統(tǒng)相關的容積率獎勵政策。
“騎樓、過街樓、架空走廊、檐廊、挑廊、景觀亭廊”等屬于慢行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功能為遮陽擋雨,且可以連接不同建筑、地塊,提供舒適體驗的水平交通空間,具備全天候開放條件。因此,《征求意見稿》提出,擬將上述建筑空間類型納入建筑公共開放空間,擴展建筑公共開放空間的含義,符合相關規(guī)定可不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
改善群眾居住品質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為適應現(xiàn)今健康住宅的要求,鼓勵住宅套內設置入戶花園、生活陽臺、大進深的多功能陽臺等半開敞空間,將住宅套內半開敞空間半計容的比例由原不超過套內建筑面積的15%放寬至20%,并允許設置一個滿足連續(xù)開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觀陽臺不限制其進深。
《征求意見稿》指出,設置入戶花園,利于通風換氣,滿足入戶消殺、臨時儲物等無接觸和緩沖目的;設置大進深多功能陽臺,增加承載居民休閑、健身、種植等多種功能場景的復合空間,既可提升室內空氣流通,也是緩解居民對戶外環(huán)境的需求,讓居民在家也能感受自然氛圍;單獨設置生活陽臺,用于晾曬、存放蔬菜等功能,與活動陽臺區(qū)分開,加強空氣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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